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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熱合同(錦集15篇)

        發表時間:2025-02-07

        供熱合同(錦集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供暖合同范本,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供熱合同 篇1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乙方承包甲方集中供熱換熱站站房土建工程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承諾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集中供熱改擴建工程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范圍:換熱站設計圖紙范圍內的土建施工

        二、工期(日歷日)要求:

        1、開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總工期:**天。

        三、質量標準:合格

        四、工程承包方式及工程內容:

        a、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單價*****元/m?(建筑面積、含稅價)

        b、換熱站土建工作內容:放線、土方開挖及外運、混凝土澆筑、基礎防腐回填、換熱站房砌筑、內外墻抹灰及裝飾裝修、設施恢復、工程資料整理、施工現場的安全等。施工中所造成的非正常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五、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價款:工程總價=圖紙設計建筑面積×****元/m?

        (2)付款方式:基礎施工及回填完畢三日內付工程總造價的**%;房屋主體完工付三日內工程總造價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詳細的資料及全額工程發票后三日內付工程總造價的**%。剩余**%作為質量保修金,在房屋投入使用滿一年后如無質量問題付清。

        六、雙方駐工地代表:

        1、甲方項目負責人:****聯系方式:*******

        2、乙方項目負責人:聯系方式:

        3、上述人員如有變動,雙方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七、甲方工作:

        1、甲方負責在開工前辦理好現場開挖、安全交底等相關手續。

        2、合同簽訂后2日內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1份,施工技術資料3份,組織設計部門及乙方對施工圖紙進行施工前會審,設計交底。

        3、施工過程中如出現設計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按變更后的內容進行施工。

        4、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代表有權隨時對工程施工進度及質量進行監督,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材料有權進行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有權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內調換或補齊。如發現乙方未按規范施工或施工質量達不到要求的,甲方代表有權制止,責令乙方停工、返工,乙方必須無條件按照規范要求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完畢。

        5、負責組織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對質量不合格工程,有權責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為止。

        6、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八、乙方工作:

        1、按照國家有關安裝工程施工規范完成合同約定工程施工任務,施工過程中接受甲方代表對施工工程的質量檢查監督。

        2、本合同乙方提供的工程材料價款包含在工程款中,乙方提供材料由其自行負責運送到施工現場,工程施工所需機械設備由乙方自行準備,相關費用由其自行承擔。

        3、乙方提供材料運送到施工現場后,應及時通知甲方對材料進行驗收,如果材料與合同規定要求不符,甲方有權拒絕乙方用于工程項目,乙方應無條件負責更換被拒絕的材料,以滿足工程需要。

        4、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及鄰近建筑物的保護工作。

        5、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符合要求,承擔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遵守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

        7、工程施工過程中對甲方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驗收標準。

        8、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驗收申請,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驗收工作。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應負責返工、修改,處理合格后重新申請組織驗收,直至符合質量要求。返工、修改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工期不予順延。

        9、已經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失的,乙方應自費修復。

        10、安全施工:工程施工中,乙方確保工程施工科學、安全,若系乙方冒險違章作業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11、施工當中乙方必須做好安全用電及安全防護工作,并標有醒目的`標識牌,夜間有路燈加維護網,若行人在過路當中出現的意外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九、工程驗收

        1.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出書面驗收申請,甲方組織相關部門及乙方對施工項目進行驗收,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甲方向乙方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2.乙方提出書面驗收申請后15日內,甲方不組織驗收或不予回復的視為驗收合格。

        十、工程質保

        1、保修范圍:乙方施工的項目及乙方提供的相關材料的質量。

        2、保修期限:1年,自工程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

        3、在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內起24小時內派人修理,乙方因履行保修義務而產生的交通費差旅費、食宿費、維修費、材料更換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均由其自行承擔。

        4、如果乙方在上述指定期限未能安排保修,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十一、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順延。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延誤一天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3.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保質保量按時交工,因乙方原因

        造成的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十二、其他事項

        1、合同條款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后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訟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地址:地址:

        簽訂日期:年月日

        供熱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供熱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用熱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條用熱地點、面積及用熱量

        1、用熱地點:_________。

        2、用熱面積(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積計算):_________平方米,收費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3、用熱量為:蒸汽量為_________噸/小時;生活熱水為_________吉焦/小時;_________用熱量為_________吉焦/小時。

        第二條供熱質量

        1、供熱期間,在供用熱條件正常情況下,供熱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供熱人要保證用熱人正常的用熱參數。

        2、溫度:采暖期內采用熱電聯產、鍋爐供熱的居民用熱人居室供熱溫度標準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采用余熱水供熱的居民用熱人居室供熱溫度標準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非居民用熱人室內供熱溫度標準按相關規定執行,非居民用熱人與供熱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3、居民用熱人居室內溫度低于規定標準的,用熱人可先向供熱人提出測試要求,供熱人應在用熱人提出要求后的1小時內到達測試現常經測試符合退還標準的,供熱人應當按規定標準出具認定手續,并在采暖期結束后1個月內退還相應采暖費,經用熱人同意,也可轉入其下一年采暖費中。

        第三條供熱時間

        1、按慣例供暖時間為每年的11月15日到第二年的3月15日,但如出現寒流的侵襲,使氣溫低于_________攝氏度,供熱人應提前或延長供暖的時間,提前或延長一周以內的,不再計收取暖費,超過一周時間的,按實際增加的天數計收取暖費。多計收的取暖費可以當年收取,也可以在來年一并收齲供暖公司發生更換變化的,由雙方協商計收的辦法。

        2、供熱人不能及時按合同規定的時期供暖,每遲延一天或提前結束一天,按每戶_________元或按取暖費各戶日均的三倍向用熱人支付違約金,由用熱人選擇以何種方式要求供熱人承擔違約責任。

        3、當氣溫下降達日最低溫度_________攝氏度時,供熱人不能及時供暖的,每天按上述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由供熱人向各用熱人支付違約金。

        4、違約金由用熱人在當年或第二年的取暖費中扣除,用熱人在當年要求支付的,供熱人應在用熱人提出支付請求后五日內付清。供熱人除按上述方法向用熱人承擔責任外,還應該賠償因不能及時供暖而造成的凍毀設備、物品及老人、兒童病人因溫度過低導致的人員感冒等凍病壞及病情加重的醫療費、誤工費及與之同等價格的身體損害賠償。除非供熱人證明這些情形的發生與供熱人的違約無關。

        5、溫度的確定以中央或各地方氣象臺電視臺發布的氣溫預報為依據。當幾年氣象臺、電視臺預報的氣溫不一致時,以最低的預報為準或經用熱人同意以級別高的氣象臺、電視臺的預報為準。

        第四條供熱計價

        1、每年供暖期開始之前,供熱人應與用熱人組織(業主委員會、業主代表,區域業主聯合組織等)協商取暖費的價格,在協商之前,如果用熱人提出,供熱人應向用熱人公布期詳盡的財務資料,包括原始的發票、單據、及其維修費用,職工工資、福利的標準,以驗證供熱人供暖的成本,以保護用熱人的知情權,使協商在信息平等的基礎上進行。用熱人可以聯合聘請專業的會計師、律師等對供熱人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查。

        (1)在協商沒有結果前,如果供暖期開始,用熱人應按上年度供暖期的一半向供熱人預付本年度的供暖費,以保證供暖的順利進行。

        (2)取暖費可以按建筑面積、使用面積、供暖時間、供暖量等因素計算。采用串聯供暖的,用熱人可以選擇按建筑面積或使用面積計算取暖費,采取并聯分戶供暖的,用熱人還可以結合供暖時間,供暖量等因素計算取暖費,如在按建筑面積計算取暖費的基礎上,用熱人可以選擇三個月、二個月等供暖時間,并按相應的比例計算取暖費。供熱人應盡可能地采用分戶供暖,按供暖量計算取暖費的技術,以節約能源,降低消耗,合理負擔取暖費用。如更換新的計量設施,用熱人房間外(指用熱人房間外墻外)的設備設施支出應由供熱人負擔,在按各個計量標準計量取暖費的結果不一致時,用熱人可以選擇計量結果最低的標準計算取暖費。

        2、用熱人應該于每年的_________日前向供熱人支付取暖費,但在達成取暖協議的前提下,按協議約定的支付日期,每遲延一天用熱人應向供熱人支付取暖費_________%的滯納金,但總額不得超過每個用熱人取暖費的20%。

        第五條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1、經供熱人和用熱人協商確認,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點設在_________處。供、用熱雙方對各自負責的供、用熱設施的維護、維修及更新改造負責。

        2、供熱合同的履行地點,按照當事人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供熱設施的產權分界處為履行地點。

        第六條供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用熱人的用熱情況及設施運行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2、監督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用熱地點、數量、范圍內用熱,有權制止用熱人超量、超使用范圍用熱。

        3、對新增用熱人,供熱人有權在供熱之前對用熱人采暖系統進行檢查驗收。

        4、用熱人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計量儀表顯示數字與實際供熱量不符、偽造供熱記錄的,供熱人有權要求用熱人立即改正。用熱人應當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熱月份用熱量的熱費收取當月熱費。

        5、用熱人用熱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熱設施損害時,或者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費的,供熱人有權中斷供熱。

        6、屬供熱人產權范圍內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不能正常供熱或者停熱8個小時以上的,供熱人應當通知用熱人,并立即組織搶修,及時恢復供熱。

        7、供熱人因供熱設施臨時檢修或者用熱人違法用熱等原因,需要中斷供熱時,應當提前_________小時通過媒體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熱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斷供熱時,供熱人應當及時搶修,并在_________小時內通知用熱人。

        8、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使用范圍向用熱人供熱。

        9、按照特許經營權限開展供熱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接收、轉讓、移交和放棄供熱設施。

        10、建立健全報修處理、供熱設施檔案等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室溫監測手段,隨時掌握供熱效果。

        11、按時足額繳納供熱質量退費準備金。

        12、供熱人因故停止供熱,應當及時公告用熱人周知。

        13、對不按時繳納采暖費,經催繳仍不繳費的單位用熱人和分戶供熱的個人用熱人,供熱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實行限供、緩供或者停供。

        第七條用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1、監督供熱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用熱人提供熱力。

        2、有權對供熱人收取的熱費及確定的熱價申請復核。

        3、用熱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熱,應當向供熱人辦理用熱申請手續,并按照規定辦理有關事項。

        4、用熱人變更用熱性質、變更戶名、減少用熱量、暫?;蛘咄V褂脽帷⒁苿颖砦缓瓦w移用熱地址,應當事先向供熱人辦理手續。停止用熱時,應當將熱費結清。

        5、用熱人的開戶銀行或者賬號如有變更,應當及時通知供熱人。

        6、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供熱人交熱費。

        7、對自己產權范圍內的用熱設施應當認真維護,及時檢修。

        8、供熱人未按規定或者約定的供熱期限供熱,未達到規定或者約定的供熱溫度的,用熱人有權要求供熱企業退還部分或全部采暖費;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9、供熱人不得擅自啟動和關閉供熱閥門。

        10、供熱人不得擅自拆除、移動、改造供熱設施。

        11、供熱人不得排放、盜用供熱設施循環熱水和蒸汽。

        12、供熱人不得擅自挪動、改動熱計量儀表及其附件。

        13、供熱人得實施影響供熱效果或妨礙供熱設施正常維修、維護的其它行為。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供熱人的違約責任

        (1)因供熱人責任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用熱人供熱的,除按照延誤供熱時間,折算標準熱價減收或者退還用熱人熱費外,還應當向用熱人支付熱費百分之_________違約金。

        (2)由于供熱人責任事故,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由供熱人承擔賠償責任。供熱人應當減收或者退還給用熱人實際未達到供熱質量標準部分的熱費。

        (3)供熱人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未能及時通知用熱人,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供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止供熱,使用熱人受到損失的`,供熱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2、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供熱質量達不到規定的標準,供熱人不承擔責任:

        (1)用熱人擅自改變居室結構和室內供熱設施的;

        (2)室內因裝修和保溫措施不當影響供熱效果的;

        (3)停水、停電造成供熱中斷的;

        (4)熱力設施正常的檢修、搶修和供熱試運行期間。

        3、用熱人的違約責任

        (1)用熱人逾期交熱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逾期一個月仍不交熱費和滯納金的,供熱方有權限熱或者停止供熱。

        (2)用熱人違反合同約定,用熱人應當向供熱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用熱人擅自進行施工用熱,供熱人有權立即停止供熱,用熱人應當賠償供熱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額按照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建筑物面積和實際用熱天數熱費的_________倍計算。開始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時間難以確定的,按照當地開始供熱時間為準。

        第九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供用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二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熱人(蓋章):_________用熱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熱合同 篇3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等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施工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___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培訓記錄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到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或整改通知書)必須及時整改,并將整改方案交由甲方備案。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4.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應于第一時間以電話、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系時,雙方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要及時到達現場。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本協議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本協議及安全技術交底)的,處以____元到____元的罰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7.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____元至____元/次的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八、本協議經雙方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十、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十一、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復印件)。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教育記錄。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具有應對緊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以書面形式提供甲方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供熱合同 篇4

        為搞好__________局________-________年度供暖,________局(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燃料總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已達成供暖合同,現公告如下:

        一、承包方式:乙方對甲方原供暖系統表示認可,承包甲方現有鍋爐及約____________萬m2采暖面積的年度供暖運行,供暖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根據天氣變化情況,雙方協商可以提前或順延。

        二、質量承諾:根據建設部供暖標準,室內溫度____℃±____℃,結合甲方現有供暖設備及管路不盡合理等原因,除個別樓的死角外,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執行。測量方法為:根據住戶申請,甲方、乙方、住戶共同參與,在關閉門窗、開臥室門________小時后測量客廳中部溫度。

        三、維修承諾:乙方保證主管線出現爆管、漏水等問題時,________分鐘內到現場搶修,住戶家出現爆管、漏水等問題時,________分鐘以內到現場應急處理并搶修,小修不超過____個小時,大修一般不超過____小時。

        四、收費及補貼:在煤、電、水等大幅度漲價情況下,經局領導研究,今年收費不漲價,即仍按建筑面積的________%×____元/m2收取。____________系統各單位職工,由住戶所在單位________月內收齊交局機關________處,根據供暖時間及供暖質量,分期撥付乙方,供暖結束后結算;________局機關住戶于____月內到局____________處交暖氣費時,原定的`________年度供暖補貼相抵后,交差額部分。其他住戶由乙方直接收取。由于現行收費標準和實際開支相差甚遠,不足部分由甲方補貼給乙方。以后新增采暖面積由乙方直接收費,甲方不再補貼。

        五、監督措施:甲方組織單位及住戶代表組成監督小組,負責受理供暖各類問題,監督乙方和住戶嚴格按合同執行。

        1.住戶室內溫度高于________℃時,及時調整管路壓力,盡可能控制在________℃以下;住戶室內溫度達不到________℃,經測量認定一次,按一天計,一個供暖期內累計________天以內(含________天)達不到________℃,住戶仍按全額交暖氣費;累計超過________天,每天每低________℃,核減當天暖氣費的________%。

        2.因各種故障,出現整幢樓停暖,每連續達到________小時,核減住戶當天暖氣費。

        3.因維修、排氣等原因,乙方與住戶每發生一次糾紛受到投訴的,經監督小組認定,屬乙方責任,罰乙方________元;屬其他原因或人為刁難,由住戶所在單位對當事人批評教育,必要時給予經濟處罰。

        4.各項核減費用由甲方在供暖結束結算時從乙方承包費中扣除,退給住戶。

        六、甲方供暖監督小組設在局值班室,電話、乙方。

        七、甲方供暖監督小組人員____________;乙方負責人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供熱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供暖公司(熱力公司 供熱站等)

        乙方:____________業主(業主委員會等)

        為規范冬季采暖,維護供需雙方的正當需求和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制定本合同。

        一、鑒于冬季供暖涉及人的生存權利,直接關系到人的生存質量,甲方應當盡心盡力,保證按規定時間溫度等本地慣例,向乙方提供熱力供應服務,并保證持續的熱力供應,不得中斷,不得以用戶未交、遲交供熱費用而拖延、中斷熱力供應。

        二、供熱的質量約定:

        (1)溫度。按有關規定或慣例,供熱后室內溫度不得低于16℃。也就是指:24小時內的任何時點,在住戶的每一個安裝有暖氣片、熱風口等供熱設備的房間的任何一個位置測量,溫度均不得低于16℃。

        (2)溫度的測量。用戶在關閉窗戶1小時后,使用合格的溫度計測量并記錄的溫度,即為向甲方交涉、訴訟、索賠追究違約責任的依據。如甲方對用戶的測量有異議,可以要求用戶提出測量時三個證人(包括鄰居),證明測量符合上述第一項且測量結果準確的依據。若直接使用同一供熱設備端口的三個(含三個)以上的用戶共同提出達不到16℃的測量記錄時,甲方不得再要求提供證人證明。用戶提出三個證人證明溫度達不到16℃和測量結果準確后,或三個以上用戶共同提出溫度達不到的記錄時,甲方還持有異議,可以請求律師、公證機關做出現場測量公證、見證。公證、見證和有關差旅費用由甲方承擔。應在用戶測量結果提出后的24小時內做出。

        在此期間,甲方不得對用戶的供熱端設備進行調整、改變。24小時內甲方未做出公證,用戶的結果即為最終認可。用戶直接聘請公證機構做出的公證測量結果可直接作為向甲方交涉、訴訟、索賠、追究違約責任的依據。如用戶在經過上述程序,一段時間內持續(三次(含三次)以上)提出甲方供熱室溫達不到16℃的記錄。在第一次記錄的最后一次記錄日期之間的期間,視為甲方持續達不到16℃的證據。對此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除非甲方提出相反的證據證明在此期間達到了16℃。甲方對經測量公證、見證的溫度記錄不能提出異議。

        (3)違約責任。通過上述程序所測量認定的溫度和期間可以構成用戶向甲方索賠、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的充分證據。溫度每天每與16℃相差1度,用戶有權選擇一種方式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A)按戶計算。以用戶為一個計量單位,每與16℃相差1度,每天甲方向用戶支付50元,溫度每降低1度,加付1倍。如15℃時,為每天50元,14℃為100元,依此類推。

        (B)按每戶取暖費計算,溫度每差1度,為相應期間取暖費的2倍。如平均取暖費為每天30元,每差1度為30元,差2度為60元,以此類推。

        甲方除按上述辦法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用戶因溫度下降造成的凍毀設備、物品及老人、兒童病人因溫度過低導致的人員感冒等凍病壞及病情加重的醫療費、誤工費及與之同等價格的身體損害賠償。除非甲方證明這些情形的發生與甲方的違約無關。

        (4)遇燃料等涉及供暖成本的因素發生較大價格變化調整時(以原來為基數變化超過50%),雙方應按本條第一款的程序協商供暖的價格。如雙方在價格上協商不成,取暖費暫按上年度的50%的比例或按燃料下跌的比例計算收取,用戶有權選擇其中的一種計算方式。

        無論用戶與甲方就取暖費的價格是否能達成一致,甲方必須第二條和第三條的規定向各用戶供暖,否則按第二條或第三條的規定,按上一年度的取暖費標準向用戶承擔違約責任。

        三、供熱的時間約定

        (1)按慣例本區域的供暖時間為每年的11月15日到第二年的3 月15日,但如出現寒流的侵襲,使氣溫低于_____攝氏度,甲方應提前或延長供暖的時間,提前或延長一周以內的,不再計收取暖費,超過一周時間的,按實際增加的天數計收取暖費。多計收的取暖費可以當年收取,也可以在來年一并收取。供暖公司發生更換變化的,由雙方協商計收的辦法。

        (2)違約責任

        甲方不能及時按合同規定的時期供暖,每遲延一天或提前結束一天,按每戶_元或按取暖費各戶日均的三倍向用戶支付違約金, 由用戶選擇以何種方式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當氣溫下降達日最低溫度_攝氏度時,甲方不能及時供暖的,每天按上述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由甲方向各用戶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由用戶在當年或第二年的取暖費中扣除,用戶在當年要求支付的,甲方應在用戶提出支付請求后五個工作日內付清。甲方除按上述方法向用戶承擔責任外,還應該賠償因不能及時供暖而造成的凍毀設備、物品及老人、兒童病人因溫度過低導致的人員感冒等凍病壞及病情加重的醫療費、誤工費及與之同等價格的身體損害賠償。除非甲方證明這些情形的發生與甲方的違約無關。

        溫度的確定以中央或各地方氣象臺電視臺發布的氣溫預報為依據。當幾年氣象臺、電視臺預報的氣溫不一致時,以最低的預報為準或經用戶同意以級別高的`氣象臺、電視臺的預報為準。

        四、供暖的計價

        (1)每年供暖期開始之前,甲方應與用戶組織(業主委員會、業主代表,區域業主聯合組織等)協商取暖費的價格,在協商之前,如果用戶提出,甲方應向用戶公布期詳盡的財務資料,包括原始的發票、單據、及其維修費用,職工工資、福利的標準,以驗證甲方供暖的成本,以保護用戶的知情權,使協商在信息平等的基礎上進行。用戶可以聯合聘請專業的會計師、律師等對甲方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查。

        在協商沒有結果前,如果供暖期開始,用戶應按上年度供暖期的一半向甲方預付本年度的供暖費,以保證供暖的順利進行。

        (2)取暖費可以按建筑面積、使用面積、供暖時間、供暖量等因素計算。采用串聯供暖的,用戶可以選擇按建筑面積或使用面積計算取暖費,采取并聯分戶供暖的,用戶還可以結合供暖時間,供暖量等因素計算取暖費,如在按建筑面積計算取暖費的基礎上,用戶可以選擇三個月、二個月等供暖時間,并按相應的比例計算取暖費。甲方應盡可能地采用分戶供暖,按供暖量計算取暖費的技術,以節約能源,降低消耗,合理負擔取暖費用。如更換新的計量設施,用戶房間外(指用戶房間外墻外)的設備設施支出應由甲方負擔,在按各個計量標準計量取暖費的結果不一致時,用戶可以選擇計量結果最低的標準計算取暖費。

        五、如果因為價格等問題雙方協商不成時,用戶有權選擇其他供暖公司的服務,用戶所必需使用的管網等用戶有權隨時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阻止,如甲方干涉用戶對供暖公司的選擇,應按所涉及的用戶每遲延一天,向每戶賠償_元或按各戶日均取暖費的三倍向用戶支付違約金,由用戶選擇以何種方式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六、用戶應該于每年的 日前向四方支付取暖費,但在達成取暖協議的前提下,按協議約定的支付日期,每遲延一天用戶應向甲方支付取暖費________%的滯納金,但總額不得超過每個用戶取暖費的20%。

        七,用戶的其他責任,

        不得非法取暖,破壞供暖設施,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動戶外或樓外的供暖設施,如因用戶的責任造成甲方的損失和供暖的中斷、延期,由用戶自己承擔并向其他用戶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不得使損失擴大,在甲方不能證明損失與用戶的行為之間存在必然的因果關系時,責任由甲方負擔。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供熱合同 篇6

        供暖設施維修施工協議書

        甲方:滄縣職業技術教育中心

        乙方:楊錫瑞

        經雙方協商,滄縣職教中心院內20xx年度供暖設施維修施工(限取暖鍋爐維修、采暖管線拆舊換新兩項)工程由 楊錫瑞 承包,具體施工內容及有關事項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取暖鍋爐維修施工

        1、乙方負責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安裝施工,安裝工具、機械由施工隊自備。

        2、乙方要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施工前要認真審查熟悉鍋爐現狀,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方案,報甲方備案。

        3、施工項目包括:鍋爐本體及附屬設備維修、更換安裝與調試。詳見本合同附件:20xx年取供暖鍋爐維修要點。

        4、所有維修及安裝設備必須保證質量,所用材料及更換設備為正規廠家合格產品,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產品鑒定書或產品合格證備查,自制設備需經甲方認。并為后期運行提供技術指導。

        5、施工中所需材料、人工費除原先約定外均由乙方負責,轉換下廢舊金屬物品交甲方保管,乙方不得擅自處置。

        6、乙方負責在供暖期內對所施工的部位及設備進行技術性檢修,保障設備的.正常運行,施工部位出現故障免費維修或更換。

        7、取暖鍋爐為耐用設備,應經受足夠長的正常使用年限,重點更新維修事項保修五年。

        二、供暖管線維修施工

        (一)拆除舊線:

        1.由乙方組織人員對現有舊管線氣割拆除,運送倉庫保存。

        2.拆除舊線施工所用人工、材料、設備均由乙方自備,此項發生費用計入結算款總額。

        (二)安裝更換新線:

        1.承包方式為工料大包。

        2.所用管材為衡水京華國標普通鋼管,壁厚達標。(需提供產品合格證,檢驗證及相關票據)

        3.保溫采用聚苯管外包瀝青布,同時刷瀝青油一遍。

        4.按舊線設置彎頭、碟閥、節門等附件,由乙方按雙方約定配置,約定為天津大站閥門集團力字牌合格產品,取暖管線施工符合國家規范要求,所用款項計入承包費總額一同決算。(需提供產品合格證,檢驗證及相關票據)。

        三、施工期限:20xx.10.16—20xx.11.13,工期每延誤一天,按總造價10%扣除違約金。

        四、施工中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施工產生的垃圾乙方要及時清理外運,不得形成二次清理,否則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結算方式:

        1、工程總造價:112000元(壹拾壹萬貳仟元整)。

        2.自雙方簽字之日起三天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撥付首期工程款人民幣肆萬元整。

        3.首個取暖期結束甲方組織工程驗收,20xx年12月31前結清全部工程款。

        六、本協議簽字后,維修質量出現問題,乙方免費維修,并以尾款的5%賠付甲方;甲方在期限內如不能結清工程款,需按日期償付乙方同期滯納金(按同期貸利息實計)。

        七、雙方簽字后,甲方無故辭退乙方,或乙方無故放棄施工,按總造價全額賠償對方損失。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校方存檔。

        九、未盡事宜由雙方進一步協商解決。

        甲方: 滄縣職業技術教育中心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20xx年10月17 日 20xx年10月17日

        供熱合同 篇7

        甲 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 話: 傳真:

        地址: 地址: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向乙方購買供暖設備一套。雙方就如下條款達成協議并簽定該合同。

        一、合同總金額:

        乙方向甲方提供 設備一套,包含

        該設備總價為人民幣(RMB) (大寫: 元整 )

        設備包裝、運輸及運輸保險包括在本總價格內,不再另行計取。(約定事項:合同簽定后乙方自有 歸甲方所有。)

        二、訂購設備及乙方工作范圍

        1、采購設備:

        2、乙方工作范圍:

        2.1產品配置表

        2.2 產品設備的提供

        2.3工程施工圖的設計

        三、系統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產品技術及質量標準

        詳見產品使用手冊、說明書及相關質量檢驗報告。

        五、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2、乙方職責

        2.1負責甲方采暖產品的提供

        2.2 負責采暖系統施工圖設計。

        2.3乙方在確認的時間內,按期、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六、供貨周期

        1、本項目總期限為 日,乙方保證在約定期限內提供產品及施工圖。

        本項目產品配置圖約 個工作日;

        本項目設計施工圖約 個工作日;

        本項目設備到場約 個工作日。

        2、產品驗收約定

        2.1 產品驗收結束后,乙方應交甲方《采暖系統平面施工示意圖》一份。

        2.2 驗收產品按產品型號數量按《產品配置表》中所列各項確認。

        七、產品保修

        產品質保期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之日,甲方須支付合同總額的 %總計人民幣(RMB) 元(大寫: 元整)

        2、產品到場并由甲方驗收合格簽字后,甲方須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總計人民幣 (RMB) 元(大寫: 元整)

        九、違約責任

        1、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財產損失及人身傷亡的',由乙方承擔所有的賠償責任。

        2、若乙方提供的設備出現質量問題或無法在本合同約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已支付的款項。

        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

        4、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需負責賠償乙方損失。

        十、補充合同與無效承諾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補充合同。凡甲方任何個人

        未經授權對乙方所做的未在合同與補充合同之內的承諾,均屬于無效承諾,乙方概不負責。

        1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壹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司賬戶:

        開戶名稱:

        開戶賬號:

        開 戶 行:

        銷售經理:

        年 月 日

        供熱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北京市非居民供熱采暖合同

        用熱人:

        供熱人: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xx年x月

        使用說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供熱單位與非居民用熱人之間按熱計量計收采暖費的經營性供熱采暖交易。

        供熱人向非居民用戶提供工業、發電和生活熱水等非采暖用熱的,應當另行簽訂合同。

        實行按熱計量計費的建筑是指:供熱采暖系統能夠獨立控制、獨立計量用熱量,且室內采暖溫度由用熱人自行調節的建筑物。

        實行按熱計量計費的建筑物內供熱采暖設施為多個產權人或承租人共有、共用的,供熱人可以和各產權人或承租人共同委托的物業管理單位簽訂本合同。

        2.簽訂本合同前,用熱人應當向供熱人提交加蓋公章的下列材料,并確保材料的真實、準確:

        ①采暖建筑的權屬證明或租賃證明的復印件;

        ②采暖建筑物平面圖、采暖區域平面圖的復印件;

        ③供熱采暖系統設計圖或建筑設計說明書的復印件; ④供熱采暖系統的竣工驗收資料的復印件;

        ⑤需用熱量及負荷的相關數據。

        用熱人為承租人,提交①-④項材料應當同時加蓋產權人公章。 供熱人應當向用熱人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和供熱單位備案登記證書復印件。

        3.除采暖費繳費標準外,本合同其他條款中的橫線處均可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約定具體內容。對于未實際發生或雙方未作約定

        的,應當在橫線處劃×,以示刪除?!鹾鬄榇x內容,應當以劃√方式選定。

        4.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約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數,并在簽訂時認真核對,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

        5.有關名詞、術語解釋:

        (1)用熱人:房屋的產權人或房屋承租人。

        (2)供熱人:經過市、區縣供熱主管部門備案登記,并取得備案登記證書的供熱運行單位。

        (3)正常天氣:依據《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J19-87,20xx年版)中附錄二“室外氣象參數”的規定,本市建筑物供熱采暖系統設計時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氣溫在-9℃以上。本合同所稱正常天氣即指室外日平均氣溫在-9℃以上。室外日平均氣溫以市專業氣象部門發布的數據為準。

        (4)標準溫度:是指采暖建筑設計規范中的采暖計算溫度。

        (5)基本熱費:是指用熱人按建筑面積應當繳納的基本采暖費用。

        (6)計量熱費:是指用熱人按實際用熱量應當繳納的采暖費用。

        (7)未供熱天數:供熱人未按合同約定時間遲延供熱或提前結束供熱的天數,以及采暖期內停止供熱的天數。天數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

        (8)維護保養:對供熱采暖系統的日常維持、保護和修理,使其免于遭受破壞,保持正常狀態,延長使用年限(《供熱采暖系統維修管理規范》,DB11/T466-20xx)。

        檢查修理:對供熱系統仔細查看,以發現問題并采取措施使損壞

        的'設備恢復原有的功能和作用,簡稱檢修(《供熱采暖系統維修管理規范》,DB11/T466-20xx)。

        對供熱采暖系統的維護保養和檢查修理總稱為維修。

        (9)應急聯絡人:在供熱人確需入戶進行供熱采暖設施維修、搶修或采取緊急避險措施等作業,由用熱人預先確定的能夠幫助供熱人入戶作業的聯絡人。

        北京市非居民供熱采暖合同

        用熱人(甲方):供熱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供熱采暖管理辦法》(簡稱《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供熱采暖地點、采暖計費面積

        1.供熱設施地點:。 采暖地點:。 甲方采暖建筑執行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建筑物節能標準情況: □ 符合節能標準;

        □ 正在實施節能改造;

        □ 不符合節能標準;

        □ 其他:。

        2.采暖計費總面積為建筑平方米,包括:

        (1)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租賃憑證上記載的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租賃憑證上僅記載使用面積的,應當按房管部門規定的系數折算成建筑面積后計收采暖費。

        (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對此部分建筑面積有爭議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測繪部門出具的測繪數據為準,測繪費由乙方承擔。

        供熱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用戶正常供熱,維護好供熱秩序明確雙方責任,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給供熱企業換熱站機房及供熱管線設備通水通電。

        2、配合供熱企業及用戶供熱系統設施的維修及維護。

        3、甲方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協助配合供熱企業及用戶收取2個采暖季的供熱費用及有關退熱費的處理。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室內供熱系統出現任何問題,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供熱季內若因種種原因達不到供熱標準由乙方自行解決,或告知供熱企業解決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3、若因室外管網、室內系統的原因達不到供熱標準,則按照供熱企業的相關規定退還居民供熱費,甲方應協助解決。

        4、乙方擅自改裝、拆除、遷移用熱設施,私自擴大供熱面積造成的'故障或隱患由供熱企業按有關規定與乙方共同解決。

        三、其他

        供熱前的系統充水由供熱企業及甲方負責,充水期間因乙方家中無人給用戶造成財產、人身等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本合同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雙方均不得修改或廢止。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通過供熱管理部門調解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供熱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熱力供應和使用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為確保甲方的供暖質量,經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熱源事項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內容

        乙方為甲方提供合格、連續(供暖期內)的熱源,保證甲方對熱能的需要。

        二、 技術要求及責任劃分

        1、本合同所指熱源,應達到原供熱系統設計要求的供熱能力,供水壓力控制在0.3MPa-0.5 MPa之間,供熱溫度在50℃-60℃之間。具體參數根據天氣變化進行調節,但要確保甲方的供暖溫度。

        2、乙方根據甲方要求調整供熱負荷。室內溫度:建設部規定溫度為18℃±2℃,經甲乙雙方協商,室內溫度最低不低于18℃,并確保供熱溫度合格率為98%以上。

        3、乙方自 年月日起接入甲方管網,方圓2#路以東去消防站支線由甲方投資施工,接入點以前為乙方資產由乙方負責管理;接入點以后為甲方資產由甲方負責管理。

        4、合同期內乙方供熱時間為當年的月日至次年月日,共 180 天。實際供熱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起至年。

        四、合同金額

        甲方現有建筑供熱面積為0.5萬平方米。供熱價格為24元/平方米(執行東營市物價局核定價格)。年費用為12萬元(大寫:壹拾貳萬元整)。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其他費用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甲方每年1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的熱源費用。

        合同期內甲方如增加供熱面積,按增加的面積和本合同標準向乙方增加費用,

        如果供暖期延長,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期供暖增加天數的費用。計算公式:當期增加的供暖費=當年總供暖費/180天×增加供暖的天數。

        五、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運行的實際情況要求乙方調整供熱參數,供熱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通知乙方。

        2、甲方有權利自行決定供熱時間,并提前36小時向乙方下達書面供熱通知。

        3、負責自接入點起甲方資產的維護、管理。

        4、有權對乙方供熱質量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進行處罰。

        5、有權對乙方熱源水質進行檢查。

        6、按時結算合同費用。

        7、乙方嚴重影響甲方供暖質量時,甲方有權停止使用乙方熱源。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乙方。

        六、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按甲方要求提供連續的'供暖熱源,達到本合同規定的技術要求,并能按甲方實際運行要求調整運行參數,甲方應給予配合。

        2、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供熱,接到甲方供熱書面通知36小時內達到供熱要求。

        3、乙方有權對供熱設備按期進行保養,自行對供熱負荷進行調整,但不得影響甲方供熱效果。

        4、供暖期間系統出現異常,在30分鐘內報告甲方,并在4小時內出具書面材料。

        5、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供暖費,乙方有權拒絕向甲方提供熱源。但必須提前6個月通知甲方。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支付合同費用。每推遲一天,乙方應

        收取甲方年費用3%的滯納金。

        2、乙方不按甲方通知的起、停時間供暖或供暖期間中斷供暖,每出現一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扣除乙方0.1元/m2費用。

        3、不執行甲方下達的整改指令,出現一次扣除乙方年費用的3%。

        八、不可抗力

        因政府行為及不可抗力造成停電、停水等引起的供暖中斷,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必須及時通知甲方,說明原因。

        雙方各自承擔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九、其它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到期,結算全部費用后失效。

        2、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執行中發生的爭議有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供熱合同 篇11

        (按面積收費版)

        用熱人(甲方):

        供熱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供熱采暖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供熱采暖地點、采暖收費面積

        1.供熱設施地點:。

        采暖地點:北京市 小區(街) 號 樓 單元 層 室。

        甲方聯絡人 ,聯系電話 ,手機 。

        2.采暖收費面積:平方米,其中:

        (1)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甲方無房產證的,以建筑物竣工圖紙標明的建筑面積為依據,計 平方米。甲方取得房產證后,以房產證記載面積為準。

        (2)供暖單層建筑高度超過4米的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3)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甲乙雙方對此部分面積有爭議的,以房屋測繪部門的測繪數據為準。建筑面積和使用面積的換算按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二條 采暖期時間

        采暖期時間:從每年11月15日起至次年3月15日止。如遇采暖期時間調整,則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的決定執行。

        第三條 供熱室內溫度標準

        采暖期內,在正常天氣情況下,乙方應當保證甲方臥室、起居室的室內溫度不低于18℃。上述所稱正常天氣情況是指:室外日平均溫度在-9℃以上。甲方對采暖期時間、采暖室內溫度標準有特殊要求,且具備實施條件的,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簽署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當甲乙雙方就供熱溫度發生爭議時,均有權按照《辦法》的規定,提請供熱主管部門調解、委托具備檢測項目資質認定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室溫檢測。

        第四條 采暖費繳費標準、繳費方式及繳費期限

        1.繳費標準乙方按照價格管理部門規定的熱價 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向甲方收取采暖費,單層建筑高度超過4米的部分加倍收費,采暖費總計:元/采暖季。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調整時,自調價之日起,乙方按照新調整的熱價標準向甲方收取采暖費。

        2.交費期限

        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甲方將下一個采暖季(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費足額交給乙方。

        3.采暖費采取方式交納

        (1)直接向乙方交納供暖費,或將供暖費交至乙方指定的代收費銀行;

        (2)將采暖費交給乙方委托的收費單位 。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地點、范圍、時間和質量供熱。

        2.按約定的期限、方式交納采暖費,并要求乙方提供國稅機關統一印制或由代收采暖費的銀行開具采暖費發票,不能提供的,甲方有權拒繳采暖費。如對交費數額有異議的,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核對。

        3.對室內自用采暖設施(注:室內自用設施是指室內支管、散熱器及其附屬設備)進行管護,發現室內供熱設施異常、跑水漏水等情況時,應及時向乙方報修;對超出使用年限,影響采暖質量,存在安全隱患的自用采暖設施及時進行更新、改造;當接到乙方發出的自用設施隱患整改通知后,應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甲方應當向建設單位了解住宅的建筑節能狀況、供熱采暖系統設計、安裝質量等情況。新交付使用房屋的供熱設施,由房屋建設單位負責維修兩年。

        4.承擔室內自用采暖設施維修、更新,隱患整改的相關費用。甲方自行改變房屋結構或者因裝飾裝修影響供熱設施維修的,有關拆除及恢復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在乙方進行供熱系統充水、試壓、排氣及試運行等工作時應留人監護;在乙方進行維護、搶修作業、室溫檢測、查表、收費或其他需要入戶進行作業的,應予配合,并有義務提請物業服務企業予以配合。

        6.遵守供熱設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規定,履行《辦法》及本合同其他條款中規定的應由其承擔的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溫度向甲方提供安全、穩定的供熱服務,并按照北京市的規定進行室溫抽測。

        2.對甲方的采暖情況、用熱設施的運行狀況進行檢查。

        在巡查中發現甲方的自用供熱設施存在安全隱患、影響其他用熱人的正常采暖、因裝飾裝修妨礙對供熱設施進行維修養護以及其他違反《辦法》及本合同約定的情況,書面告知甲方及時整改。

        3.受甲方委托對其戶內自用供熱設施進行維修、更新或者拆改,并可收取相關費用。

        4.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收取采暖費。在收取采暖費后,開具本市國稅機關統一印制的采暖費發票。

        5.供熱前,進行供熱系統充水、試壓、排氣及試運行等工作時應提前一周在街道、小區、住宅單元門、電梯口等處進行公示,提前告知甲方留人監護。

        6.有義務按照北京市有關的供熱服務標準提供服務,在采暖期內實行24小時服務,公布值班、報修電話,安排人員24小時值守。

        接到甲方報修后,應當在6小時之內回復甲方;用戶報修屬于一般故障的,應當在12小時內處理完畢;屬于重大故障的,應當在24小時內處理完畢。不能處理完畢的,應當告知用戶,屬于自身原因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公布的報修電話應具有錄音功能且保留一個整采暖季,號碼為: 。

        7.乙方應按照建設部《供水、供氣、供熱等公用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實施辦法》的規定公開有關信息,并在上述信息發生變化時,及時向用熱人公告。

        8.采暖期內,乙方因所維護管理的供熱設施故障、事故等情況影響用戶正常采暖的,有義務及時公告,并迅速采取有效處理措施,及時消除影響。

        9.在甲方提出拆改室內自用供熱設施的需求后,乙方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對是否影響其他熱用戶正常采暖和是否妨礙供熱設施維修養護進行書面確認。

        10.乙方在甲方住宅竣工驗收、巡檢和供暖試運行期間發現存在屬于供熱系統設計、供熱設施安裝施工質量、建筑材料質量缺陷以及不符合建筑節能標準而影響供熱質量的,應當書面告知甲方提請建設單位解決。

        11.履行《辦法》和本合同其他條款中規定的應由其承擔的義務。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的違約責任

        1.因乙方的責任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供暖,應當按照未供暖時間,減收或者退還相應的采暖費。

        退費額=日平均熱費×停供天數

        停止供暖的天數是指: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延遲開始供暖或提前結束供暖的天數,以及因乙方原因擅自停止供暖的天數。

        前款所稱天數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

        停止供熱的天數應當由甲乙雙方共同書面確認。

        2.因乙方的責任使甲方臥室、起居室室內溫度未達到本合同的約定,應當減收或者退還相應的采暖費。

        退費額=日熱費單價×溫度未達到約定標準的面積×溫度未達到約定標準的天數×退費比例

        供熱合同 篇12

        供熱人: 。 用熱人: 。 為了明確雙方在供熱、用熱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熱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用熱地點、面積

        (一)供熱地點: 。

        (二)用熱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供熱期限及質量

        (一)供熱人在地方政府規定的供熱期限內為用熱人供熱。冬季供熱時間為每年11月5日起至次年4月5日止。

        (二)供熱期間,在供用熱條件正常情況下,供熱人保證室內供熱溫度在攝氏16度以上。

        第三條 供熱費標準及支付期限

        (一)供熱價格:供熱人參照政府部門批準的價格按每平方米 元收取供熱費。

        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用熱人應當在每年 月 日前將供熱費以現金方式全額付給供熱人。

        第四條 供、用熱設施維護管理

        1、各用熱戶房屋內的自用供熱設施由用戶自己負責維護、維修及更新改造。鑒于本樓部分用熱戶的供熱設施年久

        失修損壞程度嚴重,供熱人建議及時修復、更換。

        2、本樓樓內公用部位的供熱設施由供熱方負責維護、管理,產生費用由本樓各用熱戶分擔。

        3、由于本樓地下供暖管路已經大部分損壞,急需維修、更換,此項費用由本樓各用熱戶分擔。如不更換造成影響供熱供熱人不因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 供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對用熱人的用熱情況及設施運行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二)用熱人用熱設施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熱設施損害時,或者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費的,供熱人有權中斷供熱。

        第六條 用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供熱人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供熱義務。

        (二)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供熱人交供熱費。

        (三)對自己產權范圍內的用熱設施應當認真維護,及時檢修。

        (四)不得擅自改變供熱設施,杜絕私接放水裝置或私增管路、暖氣片。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供熱人的違約責任

        1、由于供熱人責任事故,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由供熱人承擔責任,供熱人可以減收部分供熱費。

        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供熱質量達不到規定的標準,

        供熱人不承擔責任:

        (l)用熱人擅自改變居室結構和室內供熱設施的;

        (2)室內因裝修和保溫措施不當影響供熱效果的.;

        (3)停水、停電造成供熱中斷的;

        (4)熱力設施正常的檢修、搶修和供熱試運行期間。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止供熱,使用熱人受到損失的,供熱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熱人的違約責任

        1、用熱人逾期交供熱費的,還應按日百分之一支付滯納金。

        2、如在供熱過程中因用戶設備損壞或用熱人擅自改變供熱設施,影響全樓供熱損失由用戶承擔,全樓放水停熱一次直接經濟損失500元。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10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協議生效期限

        本協議一式兩份,供熱人與用熱人各執一份。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不得反悔。

        供熱人: 用熱人:

        年 月 日

        供熱合同 篇13

        用熱人:_________________

        供熱人: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供熱單位與非居民用熱人之間按熱計量計收采暖費的經營性供熱采暖交易。

        供熱人向非居民用戶提供工業、發電和生活熱水等非采暖用熱的,應當另行簽訂合同。

        實行按熱計量計費的建筑是指:供熱采暖系統能夠獨立控制、獨立計量用熱量,且室內采暖溫度由用熱人自行調節的建筑物。

        實行按熱計量計費的建筑物內供熱采暖設施為多個產權人或承租人共有、共用的,供熱人可以和各產權人或承租人共同委托的物業管理單位簽訂本合同。

        2.簽訂本合同前,用熱人應當向供熱人提交加蓋公章的下列材料,并確保材料的真實、準確:

        ①采暖建筑的權屬證明或租賃證明的復印件;

        ②采暖建筑物平面圖、采暖區域平面圖的復印件;

        ③供熱采暖系統設計圖或建筑設計說明書的復印件;

        ④供熱采暖系統的竣工驗收資料的復印件;

        ⑤需用熱量及負荷的相關數據。

        用熱人為承租人,提交①-④項材料應當同時加蓋產權人公章。

        供熱人應當向用熱人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和供熱單位備案登記證書復印件。

        3.除采暖費繳費標準外,本合同其他條款中的橫線處均可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約定具體內容。對于未實際發生或雙方未作約定的,應當在橫線處劃×,以示刪除?!鹾鬄榇x內容,應當以劃√方式選定。

        4.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約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數,并在簽訂時認真核對,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

        5.有關名詞、術語解釋:

        (1)用熱人:房屋的產權人或房屋承租人。

        (2)供熱人:經過市、區縣供熱主管部門備案登記,并取得備案登記證書的供熱運行單位。

        (3)正常天氣:依據《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J19-87,20__年版)中附錄二“室外氣象參數”的規定,本市建筑物供熱采暖系統設計時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氣溫在-9℃以上。本合同所稱正常天氣即指室外日平均氣溫在-9℃以上。室外日平均氣溫以市專業氣象部門發布的數據為準。

        (4)標準溫度:是指采暖建筑設計規范中的采暖計算溫度。

        (5)基本熱費:是指用熱人按建筑面積應當繳納的基本采暖費用。

        (6)計量熱費:是指用熱人按實際用熱量應當繳納的采暖費用。

        (7)未供熱天數:供熱人未按合同約定時間遲延供熱或提前結束供熱的天數,以及采暖期內停止供熱的天數。天數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

        (8)維護保養:對供熱采暖系統的日常維持、保護和修理,使其免于遭受破壞,保持正常狀態,延長使用年限(《供熱采暖系統維修管理規范》,DB11/T466-20__)。

        檢查修理:對供熱系統仔細查看,以發現問題并采取措施使損壞的設備恢復原有的功能和作用,簡稱檢修(《供熱采暖系統維修管理規范》,DB11/T466-20__)。

        對供熱采暖系統的維護保養和檢查修理總稱為維修。

        (9)應急聯絡人:在供熱人確需入戶進行供熱采暖設施維修、搶修或采取緊急避險措施等作業,由用熱人預先確定的能夠幫助供熱人入戶作業的聯絡人。

        北京市非居民供熱采暖合同

        用熱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供熱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供熱采暖管理辦法》(簡稱《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供熱采暖地點、采暖計費面積

        1.供熱設施地點:_________________ 。

        采暖地點: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采暖建筑執行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建筑物節能標準情況:

        □符合節能標準;

        □正在實施節能改造;

        □不符合節能標準;

        □其他:_________________ 。

        2.采暖計費總面積為______建筑平方米,包括:

        (1)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租賃憑證上記載的建筑面積為______

        平方米。

        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租賃憑證上僅記載使用面積的,應當按房管部門規定的系數折算成建筑面積后計收采暖費。

        (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對此部分建筑面積有爭議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測繪部門出具的測繪數據為準,測繪費由乙方承擔。

        3.熱量結算點設置在:

        □雙方約定的供熱設施管護責任的分界點;

        □鍋爐房或熱交換站內;

        □供熱設施二次支線;

        □樓棟;

        □其他: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采暖期

        甲乙雙方對采暖時間約定如下:

        □執行本市法定的采暖期,即: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采暖期調整應當按北京市人民政府的決定執行。

        □約定供暖時間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至次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供熱質量要求及保障條件

        1.甲方建筑供熱采暖系統及相關設施應當符合設計規范和乙方運行調節方式的要求。甲方需要調整運行工況的,應當符合乙方的運行調度要求。

        2.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采暖建筑信息資料和實際用熱狀況,按國家和本市建筑采暖耗熱量指標,核算甲方建筑采暖用熱量,制定熱能供應方案。熱能供應方案應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建筑物所遵守的節能設計標準;建筑物設計熱負荷和耗熱量指標;應對氣候變化的熱量調整等。熱能供應方案作為本合同附件。

        采暖期內,乙方應當向甲方24小時連續供暖,并根據采暖期氣象情況,做好熱量供應保障。

        3.甲方(含甲方負責管理的采暖用戶)按熱能供應方案,自主設定、調節室內溫度。

        第四條采暖費繳費標準、期限及方式

        1.繳費標準

        (1)法定采暖期內的繳費標準:

        甲方應當繳納的采暖費=基本熱費+計量熱費。其中:

        基本熱費=基本熱價(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建筑面積(平方米)

        計量熱費=計量熱價(元/千瓦時或元/吉焦)×用熱量(千瓦時或吉焦)

        基本熱價、計量熱價均執行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本合同簽訂時,基本熱價為______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計量熱價為______元/千瓦時(或______元/吉焦)。

        遇價格主管部門調整熱價標準的,應當按調價方案的規定計算采暖費。

        (2)市政府決定調整采暖期,或雙方約定的采暖期超出法定采暖期時間的繳費標準:

        甲方應當繳納的采暖費=基本熱費+計量熱費。其中:

        基本熱費=基本熱價(元/建筑平方米·天)×建筑面積(平方米)×天數(天)

        計量熱費=計量熱價(元/吉焦)×用熱量(吉焦)

        基本熱價計算方法為:法定采暖期基本熱價(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除以法定采暖期(天)。法定采暖期按121天計。

        計量熱價為______元/吉焦。

        2.繳費期限

        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甲方應當將本采暖季(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基本熱費足額繳納給乙方。

        計量熱費的繳納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計量熱費的逾期違約金計收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 。

        3.采暖費采取下列方式繳納:

        □直接向乙方繳納;

        □繳至乙方指定的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 。

        4.雙方應當在供暖起、止日,對熱計量裝置計費數據進行書面確認。

        5.熱計量裝置損壞、出現故障等不能正常計量時,甲方按熱計量裝置損壞前一個查表周期的日平均用熱量計繳熱計量裝置損壞期間的采暖費。

        6.甲乙雙方對熱計量裝置計費數據產生爭議的,按《仲裁檢定和計量調解辦法》的規定解決。經檢測,熱計量裝置準確的,檢測費用由甲方支付;熱計量裝置不準確的,檢測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同時負責維修或更換熱計量裝置。

        第五條供熱采暖設施的維修、更新改造責任

        1.甲乙雙方約定,供熱采暖設施管護責任分界點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

        甲乙雙方按分界點承擔各自負責的供熱采暖設施管理、維修、更新改造的責任及其費用。具體劃分如下:

        (1)從熱源至雙方約定的管理分界點之間的供熱設施的運行、維修、更新改造的責任及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2)從雙方約定的管理分界點至甲方戶內散熱設備之間的供熱采暖設施管理、維修、更新改造的責任及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甲方可以委托乙方承擔相應的供熱采暖設施管理、維修的.責任,相關的費用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2.甲乙雙方對供熱采暖設施維修、更新改造責任的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條熱計量裝置的維修、更新改造責任

        熱計量裝置首次檢定和安裝后,其運行、周期檢定、維護、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責任及其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甲方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的地點、時間、熱能供應方案供熱,并對乙方的供熱服務質量進行監督。

        2.采暖期內,應當指派具有供熱運行調節、維修技能的人員,按國家和本市有關供熱專業技術標準(規程、規范)要求,對管護責任范圍內的采暖系統進行調節,執行乙方的供熱調度指令,做好節能工作。

        采暖期內,甲方負責運行管理的人員應當填寫運行調節、維修記錄,按乙方要求提交有關供熱運行參數。

        3.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方式和金額繳納采暖費,并有權要求收費單位提供國稅機關統一印制的采暖費發票或乙方指定的金融機構開具的采暖費繳費憑證;不能提供采暖費發票或采暖費繳費憑證的,甲方有權拒繳采暖費。對交費數額有異議的,有權要求乙方核實。

        4.對管護責任范圍內的供熱采暖設施進行管護,排查安全隱患,對超出使用年限、影響采暖質量、存在安全隱患的設施應當及時更新、改造。

        5.負責管護責任范圍內供熱采暖設施的應急處置。按本市供熱管理、應急管理法規、規章的要求,制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與保障供熱安全相適應的應急搶修隊伍,配備應急搶修設備、物資、車輛以及通訊設備,在采暖期內實行24小時應急備勤。在應急處置中,需要乙方提供援助的,應當及時告知乙方。

        6.不得擅自增加、拆除、移動或改裝供熱采暖設施、熱計量裝置、擴大采暖面積或增加散熱設備。

        確需改動供熱采暖設施、增加采暖面積和采暖設施的,應當按乙方要求辦理相應的手續。

        7.依據本市有關規定,在管護責任區域內公告充水、試壓、排氣及試運行等工作安排;在乙方進行維修、排氣、室溫抽測、查表、收費或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需要入戶作業時,應當予以配合。

        8.乙方根據計量管理、供熱管理等法律、法規、規章、政府主管部門發布的規范性文件以及相關技術標準(規范、規程等)要求,需要改動、更換熱計量裝置的,甲方應當予以配合。

        9.應當遵守供熱設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規定,履行《辦法》及本合同其他條款中規定的應當由其承擔的義務。

        第八條乙方權利義務

        1.應當按合同約定的地點、時間和熱能供應方案要求,向甲方提供安全、穩定的供熱服務,加強運行工況調節,保證供熱參數符合雙方的約定。

        2.有權對甲方實際用熱情況進行核查,制止甲方超標準、超范圍用熱行為。

        3.對甲方的供熱采暖設施運行進行指導。發現甲方供熱采暖設施存在安全隱患或甲方存在影響其他用熱人正常采暖、運行管理人員違反操作規程、偽造運行記錄、自行改變房屋結構以及其他違反《辦法》和本合同約定行為的,有權要求甲方予以糾正或整改。

        4.有權按合同約定收取采暖費。在收取采暖費后,應當開具國稅機關統一印制的采暖費發票。

        5.供暖前20日,應當與甲方溝通供熱系統充水、試壓、排氣及試運行等工作安排,并與甲方約定相關工作的時間進度。

        6.按《供熱采暖系統管理規范》(DB11/T598-20__)、《供熱采暖系統維修管理規范》(DB11/T466-20__)等供熱服務標準、規范提供服務,公布值班、報修電話,并在采暖期內安排人員24小時值守。乙方報修電話號碼為:。報修電話應當具有錄音功能,錄音資料應當保留至下一采暖季開始之前。

        采暖期內接到甲方報修后,乙方應當在1小時內回復甲方;供熱采暖設施出現泄漏等緊急情況的,乙方應當立即處置。

        7.采暖期內,乙方因所管護的供熱設施故障、事故等情況影響甲方正常采暖的,應當及時公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消除影響。

        8.應甲方要求,協助、配合供熱采暖設施搶險、搶修作業。

        9.履行《辦法》及本合同其他條款中規定的應當由其承擔的義務。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數額繳納采暖費,經乙方書面催交仍未繳納的,除須按合同約定繳納采暖費本金外,還應當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對甲方限制供熱或暫緩供熱。

        2.甲方擅自拆改供熱采暖設施產生泄漏或影響其他用熱人采暖、增加采暖面積或采暖設施、未按合同約定履行應當由其承擔的設施管護義務、私自取用供熱系統用水、拒絕乙方入戶作業、拒絕乙方提出的設施隱患整改建議,或發生其他違反《辦法》和本合同規定的用熱行為,經乙方制止逾期仍未改正的,乙方有權對甲方限制供熱或暫緩供熱;造成自身、其他用熱人、乙方或公共利益損失的,除承擔自身損失外,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因甲方拆改熱計量裝置或甲方其他原因造成熱計量裝置損毀,不能正常計量的,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乙方違約責任

        1.甲方已足額繳納采暖費,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向甲方供熱的,應當按未供熱天數退還甲方繳納的基本費用,并支付等額違約金。

        退費額=日平均基本熱費×未供熱天數

        日平均基本熱費=采暖費基本費用總額/本采暖季法定供暖天數

        2.乙方未盡管護義務,造成甲方、其他用熱人和公共設施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供熱質量未達到熱能供應方案要求的,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

        4.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提供相應證明:

        ①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天然氣、電力、自來水采取限量供應措施;

        ②市、區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啟動應急預案后,影響供熱設施運行;

        ③乙方因設施安全檢修需停熱的,但不得超過6小時,且已提前公告,整個采暖季累計不超過3次。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

        1.采暖建筑物的產權關系或房屋租賃關系變更時,甲方應當及時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解除本合同,采暖費用一并結清。甲方未書面告知的,甲方應當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乙方與物業管理單位簽訂本合同的,物業管理單位發生變更時,乙方應當與物業管理單位解除本合同,采暖費用一并結清。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因采暖面積、用熱量參數、雙方法人登記注冊信息以及其他供熱采暖情況發生變更,需要修改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年,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有效期屆滿,如雙方未訂立新合同的,本合同自動延續。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民事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供熱協會、供熱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解決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本合同正文及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法人登記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法人登記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備案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應急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應急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供熱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已就_____________小城鎮農民安置用房一期、__________園、__________園、__________園、__________園、__________園共六個項目分別簽署了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供熱配套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根據實際情況,以及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召開的__________供熱配套問題協調會精神,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原合同解除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供熱合同解除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原合同。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乙雙方基于原合同項下的全部權利、義務終止。

        二、甲、乙雙方確認,在履行原合同過程中,雙方互不存在任何違約行為,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本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基于原合同向對方主張任何權利或要求。

        三、甲、乙雙方同意,積極妥善處理好一切善后工作,甲方簽訂三方協議所收到的`配套款,為配合乙方市政管網建設,

        已投入建設_______________供熱主管網工程中,甲、乙雙方根據原合同已開展的工程工作、支付的款項等事宜經協商核算后另行簽訂協議。

        四、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是雙方共同協商的結果,其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共同遵守。

        五、本協議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協議書一式二份,由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熱合同 篇1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了減少支出,經班子會研究,請示上級主管部門,決定將本單位的供熱鍋爐承包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協商對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期限為__年7月30日至__年7月1日止。

        二、甲方承包費每年19萬元鍋爐乙方承包后乙方負責檢修、維護,管道更新即在承包期間鍋爐用電由機房支付(檢、維修范圍整體供熱的設施、設備及供熱管網和供水設施、設備及管網)。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兩棟住宅樓住戶的.名單。

        四、供熱期間,乙方要保證住宅樓住戶取暖,供熱溫度必須達到國家規定標準:收費執行四平市區規定標準:供熱時間按國家規定執行,否則屬乙方違約。

        五、承包期間排污費及有關鍋爐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保證糧庫消防水井至消防水池供水管線暢通(無償提供熱源)。

        六、違約責任

        如果甲方違約則退還乙房所交的承包費,并退還乙方的維修費,返還保證金,如果乙方違約,甲方不退還乙方的保證金及承包費和鍋爐維修費,終止合同。

        如乙方收完取暖費后違約,則甲方收取乙方的抵押物作為補償,如不足應由乙方補齊。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__年___月___日

        男人日女人动态图